
“州官放火”是一个汉语成语,通常用来形容那些本应维护秩序、保障平民安全的人反而肆意破坏、伤害百姓的行为。也可以用来比喻那些权力在手却不负责任的人,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危害。
这个成语的典故源自于唐代诗人白居易的《赋得古原草送别》。相传白居易曾经担任过一段时间的州官,期间他下令烧除治安不好的废墟,但由于风势太大,火势失控,导致大面积燃烧,许多无辜百姓的家园被烧毁。这个事件引起了白居易深深的反思和自责,后来在《赋得古原草送别》中,他借着送别好友之际,表达了自己对于执政者的无奈和无尽悲伤之情:“离离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。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。远芳侵古道,晴翠接荒城。又送王孙去,萋萋满别情。”
这个故事就是“州官放火”成语的来源。这个成语在后来的文化传统中被广泛运用,并提醒人们,不要因为自己的权力而忘记职责、不负责任,反而成为社会的祸患。同时也提醒人们,要尊重生命、保护环境,不要因为一时的私欲而危害自然和社会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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