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人放贷公司一定是“高利贷”?一定会“暴力催收”?
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,民间借贷范围快速扩展,不少老板也看重了这个“以钱生钱”的生意,希望通过地下私人放贷来取得回报。时间一长,即便从善意放贷动身,终究大部份的“私人放贷公司”都做成为了“高利贷”,都必需“暴力催收”。这其中有什么缘由呢?
- 1、发放贷款原本就是一件风险极高的生意
贷款的发放胜利与否,根本在于是不是正常的收回本息,本源于借款人本身的偿还能力。如果一单贷款不能收回,必然需要数笔,乃至数十笔贷款收益来填补。因而私人放贷公司,一旦出现不良贷款,只能通过大幅提高其他借款人的利息来填补,高利贷就成为必定。
更加重要的是,贷款的风险调查、额度测算、发放过程、贷后监控,每一一个环节都需要一定的专业技能,都蕴含风险。私人放贷业务能力确定不够。
- 2、放贷过程本就存在冲动,私人放贷公司难有控制
发放贷款的业务员,天生拥有放贷冲动,而且这类放贷冲动不会被借款人所阻挠。银行拥有经验丰厚的专业贷款审核人员,私人放贷缺少这类制约,常常贷款发放时候不尽职,还不上采用过激行为,发生暴力催收。
- 3、接受私人放贷的借款人资质不好
好的借款人,优质借款人确定被银行所占有,谁都想去借廉价的钱。私人放贷公司的发放对象,必然是银行挑剩的。对于这种资质差的客户放贷,自身就不可能取得正常的回报。
- 4、私人放贷公司没法做到“大数法则”
私人放贷本金是一定的,因而发放贷款范围也是一定的,不可能通过做大基数,做大分母来化解风险。银行贷款发放范围足够大,对于违约的借款,会有更多的正常贷款收益来填补,不可能采用“暴力催收”,私人放贷公司正好相反。
因而打击“高利贷”和“暴力催收”,不是简单的出了问题再打击,亡羊补牢式的监管。更需要从源头动身,一方面扩展正规的金融机构服务规模,尽量的为各社会阶层服务;另外一方面,对于非法的“私人放贷公司”也需要严格取消,重点打击。